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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乡镇(街道)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
发布时间:2015-06-11   点击: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 作者:新北区文化中心
江苏省乡镇(街道)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
上等级必备条件
    一、苏北地区站舍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,苏中地区不少于800平方米,苏南地区不少于1000平方米;
    二、均建有达到文化部规定标准的公共电子阅览室;
    三、在落实文化部、财政部规定免费开放保障经费前提下,地方财政年拨款的业务经费:苏北地区不少于3万元,苏中地区不少于4万元,苏南地区不少于6万元;
    四、每年举办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,举办单项性文体活动:苏北地区不少于5次,苏中地区不少于6次,苏南地区不少于8次;
    五、文化站须有独立编制、独立机构和单位名称标牌;
    六、文化站编制内专职人员,苏北、苏中地区不少于2人,苏南地区不少于3人;
    七、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。
江苏省乡镇(街道)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评分表
(苏南)
文化站全称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    
本标准分为五个部分,共1000分。其中:
一、 办站条件:350分
二、 队伍建设:100分
三、 公共服务:410分
四、 领导管理:100分
五、 提高指标: 40分
   
标号 指标 苏南起点指标 分值 数据 自评得分 评审得分 说明
1 办站条件 350
11 设施建设 190
111 站舍建筑面积(平方米) 1000 60-100 室外活动场地、影剧院、出租房屋不计入站舍面积;出租房屋超过站舍总建筑面积1/5的扣5分。基本分60分,每增加100平方米加10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40分。
112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(平方米) 500 10-20 室外活动场地包括文化广场、球场、健身路径等;达到500平米得10分,每超过100平米加2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。
113 设有多功能厅、辅导培训、图书阅览、共享工程活动室(个) 8 10-30 每个功能室不得少于30平方米,基本分30分,每减少一个扣5分,少于4个不得分。
114 设有宣传橱窗、板报栏、文化走廊、宣传板(平方米) 15 15-20 基本分15分,20平米(含)以上得满分。
115 站容站貌(含地理位置、建筑设计、环境卫生、绿化美化、文化氛围等) 优、良、合格 8-20 建在乡镇政府办公用房内的不得分;非独立用房最多只能得12分。
12 器材设备 100
121 演出、阅览、培训、展览、体育健身五类设备齐全 齐备
基本齐备
20-40 40为基本分,缺少一类设备扣8分。
122 信息网络传输设备(台) 达标
基本齐备
10-20 达标是指达到文化部公共电子阅览室设备配备标准,达到10台得满分,每减少1台扣2分,少于5台(含5台)或无网络接入不得分。
123 站办图书馆(室)藏书(千册)、订阅报刊(种) 1.5万册
8种↑
10-20 每种书复本超过3本按3本计算。基本分20分,每减少藏书1000册扣2分,减少报刊1种扣1分。 
124 年新增设备(万元) 3 10-20 以最近3年平均数为准;基本分20分,每减少0.1万元扣1分。
13 年度经费 60
131 年度业务经费拨款(万元) 6 15-30 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不计入其中。基本分15分,每增加1万元加5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。
132 年度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人均(万元) 1 15-30 基本分15,每增加0.5万元加5, 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。
2 队伍建设 100
21 文化站专职人员配备(人) 3 10-30 正式列入当地事业编制,不含兼职,基本分20分,每增减1人相应加减5分。
22 文化站长素质 优、良、合格 10-20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事业心强,有较强专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得20分,达不到学历要求的扣5分。
23 人员培训 30
231 人员参加县文化馆、图书馆年培训率(% 100 15 凡未达到100%培训率的不得分。
232 人员参加培训、继续教育学时达到每年48学时的比例(% 70 8-15 达到70%10分,每增加5%2分,最多加5分。
24 站办业余文艺团队(支) 6 10-20 基本分16分,每增加一支加2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。
3 公共服务 410
31 站办活动 160
311 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的时间(小时) 42 10-20 包括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;基本分20分,每少1小时扣2分。
312 常设免费活动项目(项) 6 15-30 基本分15分,每增加一项加5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。
313 公示文化服务内容 优、良、合格 5-10 公示内容:项目、时间、地点、组织者。无公示牌者不得分。
314 组织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(次) 2 15-30 综合性大型文化活活动是指面向全镇群众、内容为综合性的活动;基本分15分,每增加一次加5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。 
315 举办单项性文体活动(如:节庆演出、比赛、笔会、研讨等) 8 15-30 不含展览、培训、读书、非遗展示、共享工程活动;以文体活动档案资料(文字、图片)为依据;基本分15分,每增加一项加3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。
316 举办展览(次) 6 10-20 不含常设性非遗展示;以文化活动档案资料(文字、图片)为依据;基本分10分,每增加一次加5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。
317 编办文化走廊、宣传橱窗、板报等(期) 8 10-20 基本分10分,每增加一期加2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。
32 指导、辅导 60
321 指导、辅导本镇辖区内的村文化室所占比例(%) 60 10-20 基本分10分,每增加5%2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。
322 为辖区群众举办讲座和培训(次) 3 10-20 基本分10分,每增加一次加5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。
323 为辖区内文化骨干(文艺团队)举办文体培训(次) 3 10-20 基本分10分,每增加一次加5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。
33 图书借阅 60
331 年藏书流通每册书(册次) 0.5 10-30 基本分15分,每增加0.15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。
332 年度开展优秀读物推荐和读书活动(次)  4↑ 10-30 基本分15分,每增加一次加5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。
34 数字化服务 50
341 利用共享工程资源开展活动(次) 6↑ 10-30 基本分15分,每增加一次加5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。
342 利用共享工程资源开展信息服务,编辑文艺、信息等刊物、资料(期、次) 4↑ 10-20 基本分10分,每增加一期加5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。
35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40
351 年举办非遗活动(含表演、展览、比赛、传承培训)(次) 4 10-20 基本分10分,每增加一次加5分,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。
352 建立完整的民间艺术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优、良、合格 10-20 无档案者不得分。
36 文物保护宣传和文化市场监督 40
361 文物保护宣传 优、良、合格 10-20 有记录档案、保护标志及说明,有相关制度,有日常检查,有宣传。基本分20分,缺一项扣5分。
362 文化市场监督 优、良、合格 10-20 有健全的文化市场监督制度,有日常巡查监管记录,有违规处理建议。基本分20分,缺一项扣10分。
4 领导管理 100
41 当地党委、政府重视,  优、良、合格 10-20 每年专题讨论文化工作2次以上的得15分,每增减一次相应加减5分,最多加5分。 
42 建立完整的档案 优、良、合格 10-20 无档案记录的不得分。
43 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,并认真执行。年初有计划,年终有总结 优、良、合格 12-20 重点是业务、财产、安全保卫制度、应急方案、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6项。12分为基本分,缺1项扣2分。
44 服务监督 优、良、合格 10-20 包括设意见箱,公开监督电话,定期召开公众座谈会,对群众的意见或投诉认真研究,回复并整改落实。基本分20分,缺一项扣2分。
45 公众满意度(% 80 20 调查表发放数量不少于100份,回收率不低于80%,满意率不低于80%。对回收的调查表进行分析,提出整改意见,改进服务。低于80%不得分。
5 提高指标 40
51 文化站3年来被上级党委、政府或各部门表彰、奖励 5-15 按获表彰、奖励的级别给分,市、县(市、区)级得5分,省级得10分,国家级得15分,最多得15分。
52 文艺创作获奖(件、次) 1↑ 5-15 按获奖的级别给分,市、县(市、区)级得5分,省级得10分,国家级得15分,最多得15分。
53 服务创新和特色活动 10 指连续开展三年以上、有地方特色并产生广泛影响,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过的。
总计 1000
注:每项指标不够基本标准的不得分;该评分标准的最终解释权属江苏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。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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